消協提醒消費者,選購家具一定要多個心眼,不要被商家的概念忽悠了,尤其不要輕易付訂金,如果確需付訂金的話,也要在訂金單上寫明所購家具的材質及其他相關事宜,以便出現問題時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工商:定金不等于訂金
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,在買家具時要注意,“定金”與“訂金”是有區別的。“定金”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,消費者預先向銷售者(賣方)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。合同上是“ 定金 ”的,依據《合同法》相關規定,一方違約時,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;如果無約定,銷售者違約時,“定金”雙倍返還;消費者違約時,“定金”不返還,“定金”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 20% 。
對于“訂金”,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,一般可視為“預付款”。“訂金”的效力則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。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,“訂金”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,銷售者違約時,應無條件退款;消費者違約時,可以與銷售者協商解決并要求經營者退款。